根据学生处《关于评定2013-2014学年度年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依据班级评议、学院审核等程序,本着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进行评比,现将评比结果进行公示。同学们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,请于10月13日至10月17日内向保险学院团总支反映。 来访接待地点:党总支副书记(301) 电话:82917375 团总支办公室(302) 电话:8291737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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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注:我们一律不接受匿名电话、来信)
保险学院党总支
2013年10月13日